本报讯 (记者梁志航 张爱飞)5月8日,本报“民生一线”栏目报道了梅县区水车镇大窝水库因上游养猪场污水直排致水质恶化,对村民生产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一事。《水车镇大窝水库污染严重》(如右截图)一文见报后引起关注。梅县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大窝水库污染问题,连日来,梅县区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水车镇政府开展水库及周边污染调查工作。目前,涉事企业已被要求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经有关部门现场检查分析,大窝水库水质受到了周边生猪养殖和水产养殖的污染影响,其中位于大窝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梅州明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废水管道破损,部分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至该水库,污染了水库水质。梅县区环保局已向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据了解,大窝水库配套了引水系统、发电站、泄洪口等设施,是附近村民农业灌溉、渔业养殖、生产生活的主要水源地。2010年,水车镇水利水电管理所将大窝水库约600亩的水面和约100亩的原承包山林,延续承包给村民,合同到期日为2035年12月31日。
梅县区在大窝水库水质污染整治工作中,要求水车镇尽快收回大窝水库承包经营权并在规定期限内退出水产养殖,在1个月内拆除梅州明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养猪场;水务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对全区水库养鱼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同时梅县区环保局将加强对大窝水库周边养猪场环境监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目前,梅州明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在6月10日前自行拆除养殖场,并对养猪场周边环境进行清理。下一步,梅县区将结合大窝水库整治情况开展治理工作,确保水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