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用水越多价格越高

本报讯 记者廖兴阳报道 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建设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云南将在2020年底前,在全省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以提高用水户节水意识,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

  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即通过“价格杠杆”方式,对超出用水量范围的用户,实行用得越多价格越高的收费方式。实施对象为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但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暂不在此范围。用水定额是以2018年底前修订完善的《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为标准。不过,各州市也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省标准的分行业用水定额。

  按《方案》要求,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由各地根据用水定额标准,充分考虑水资源稀缺程度、节水需要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水量分档不少于三档,二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0.5倍,三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1倍。缺水地区应加大加价标准,充分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二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1倍,三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2倍。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制度将分区域、分行业、分企业逐步实施,即对条件较为成熟的重点行业和用水大户率先实行。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红河等滇中缺水地区,在今年底前公布第一批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用户清单,其他地区在2019年6月底前公布第一批用户清单。此次加价收费获取的费用将专项用于节水管理、节水计量设施建设、节水技术改造和推广、供水管网及户表改造等节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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