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水氢发动机”引发全网关注,令人不得不联想起一件往事:
1984年3月,哈尔滨普通司机王洪成宣布发明“水变油”,称热值高于普通汽油、柴油,且无污染,成本极低。随后,这项“发明”受到不少权威人士肯定,并骗取大量投资。
发酵十余年后,1995年5月12日,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在《中国科学报》上发表署名文章,质疑“水变油”的真实性。
不久后,1995年8月4日,《中国科学报》刊发何祚庥、赵忠贤、邹承鲁、吴文俊等41位科技界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呼吁《调查“水变油”的投资对经济建设的破坏》。
以下为两篇文章的全文:
水真能变成油吗?
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
(原载于中国科学报1995年5月12日第2版)
前一个时期,有一些宣传媒介刊登“水变成油”或“点水成油”的报道。例如,在一篇报道中说:发明人让记者把水倒进了一个刚刚洗净的烧杯里,从桌上的瓶瓶堆罐中拿出一个盛着黑色液休的葡萄糖瓶子,小心翼翼往烧杯里滴了一小滴,只见那滴粘液迅速沉人水底,并变成黑色在水中上升……
“记者拿根筷子进去搅拌几下,待那滴粘液完全溶解后把水倒进了一个擦试(注:原文错别字,应为擦拭)干净的脸盆,点燃火柴往里面一扔,只听“噗”的一声燃烧起来,桔红色的火焰从盆底升腾半米多高,无烟无味。面对这‘无名之火’,我们恍在梦中。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水’面有无数细密的小泡泡在轻轻爆破,直到19分钟后,液体烧得干干净净。烧黑的盆壁,用抹布轻轻一擦又变得鲜亮如初。”
记者的描述是生动而具体的。我们没有在现场,没有理由去怀疑这位记者所做报道的真实性。总之,这位发明者以某种方式提供了一种可以燃烧的液体,这大约是事实。
但问题是报道中还有这样一段话:
“试验表明,他以100000:1的比例配制的水基燃料完全可以替代汽油用于汽车驾驶和燃烧,成本仅为汽油的千分之一,而且没有污染。一氧化碳和碳氧化合物排放量分别比国家要求降低98.3%和83%。”
如果这一新型液体燃料成本及其性能的确像记者们的报道中所说的那样,那么这一发明的确将“给人类带来福音,甚至将把人类文明史向前推动成百上千年”,而且也的确值得冠以“中国第五大发明”的桂冠!
但问题是,这一“成本仅为汽油的千分之一”的判断,是怎样得出来的?
发明者没有提供配方,没有说明那一“黑色液体”是什么材料,不知其价格如何。发明者也没有提供新配制的“液体燃料”的单位重量所产生的热值,因而也就无法断定这一新配制的“液体燃料”的单位重量所产生的热值,因而也就无法断定这一新配制的一公斤的“液体燃料”等价于几公斤的汽油。
那末怎样能知道它的成本仅为汽油的千分之一呢?这两个数字恰是决定这一发明是“中国第五大发明”的关键数字。
但是,据另一篇报道说:“他将少量化学药剂兑进水中,之后稍加少量汽油就变成膨化汽油,加柴油就成膨化柴油,加重油就成膨化重油,就像变魔术似的,加什么油就变成热值相同的各种油。”
这一报道泄漏了这位发明家的又一秘密,原来这位发明家不仅要加进某种未知其配方的“化学药剂”或“黑色液体”,而且还要加进少量“汽油”或“柴油”或“重油”。
如果这里的报道也是事实的话,我们就不难理解何以这一新配制的“液体燃料”得以“噗”的一声燃起来,因为这里本来就包含有可燃烧起来的燃料!
但是,这一报道中也包含了一句涉及这一发明的价值判断的很重要的话,那就是说“加什么油就变成热值相同的各种油”。
这里的质疑是:
何以知道它们的“热值相同”,有测量数据没有?
在什么地方进行了这种测量?用什么方法进行了测量?
也许是一种职业病吧!一位科学工作者常常要追根寻底地追问它们的科学根据!
另外,记者未能提供的另一重要细节是所添加的“少量汽油”究竟是多少。如果这一添加量是水的1%的话,那么就很值得怀疑“其成本仅为千分之一”这一说法的真实性。
近来,又看到某报刊也做了长篇报道,在报道中说:1992年9月10日上午,一只崭新的20公斤装塑料桶摆在实验室的中央,“xxx部委一位同志和外地的一位县委书记用水管接上自来水龙头向桶内注水……当15公斤水加入塑料桶后,又往里兑入5公斤柴油,这时发明者拿起膨化燃料轻轻地摘入几滴,经过轻微摇晃,奇了,桶里的水、油、膨化燃料竟然浑然一体,褐黄透亮,有如机油一般”。
于是,这一报道就宣称:“眼前的‘点水成油’却真实得不能再真实地展现在眼前。”
这里的水是否真的“点水成油”,我们姑且不论。但是这位作者却透露了又一秘密,那就是所加“柴油”达5公斤之多。
如果这一数字也是可靠的话,那么我想这一新的“点水成油”其成本至少是柴油成本的25%,而不是什么所渲染的千分之一!
在读了这些不同报道以后,深感这些不同的报道有不少矛盾之处,尤其是它的经济效益值得探求,至少,它的经济效益已下降了250倍!是不是还会继续下降呢?
在这一片声调高昂的赞美声中,也许应该听一听我们这些喜欢较真儿的科学工作者的声音吧!
四十一位科技界的全国政协委员呼吁:
调查“水变油”的投资情况及
对经济建设的破坏后果
(原载于中国科学报1995年8月4日头版)
“水变油”是个以表演偷换科学实验、违背最基本科学原理的所谓发明,在社会上已喧闹了近十年。不仅在社会上造成思想上的混乱——信假不信真,而且已经在各地骗取大量投资来支持开发这项“技术”、甚至投资建厂。
关于“水变油”是否真实?是否科学?依据科学基本原理,本来真伪分明,没有必要通过实验鉴定,何况“发明者”也一直拒绝客观的科学鉴定,当前重要的问题是这项“技术”已骗取了大量投资,建立了不少“工厂”,给国家的经济建设造成损失。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谓的发明事件并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第一大案。为此,我们建议:
1、由国务院委托国家科委或国防科工委牵头,会同能源、化工等有关部委组成调查组,在全国范围内调查共有多少地区“开发”“水变油”项目,投资建立“水变油”厂?现状如何?
2、 各地方经济建设投资管理部门应配合国家调查组查出所管省市地区“水变油”的立项情况。投资多少?后效如何?
3、此项调查应包括用“肥皂类物质”制作的水油乳状液(“膨化燃料”)的生产使用情况,特别要由专业管理部门检验此类“燃料”对引擎等机件的腐蚀情况及其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