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即网络预约出租车的简称,是依托互联网平台出现的新型交通出行方式。与传统的出租车相比,其在满足多样化出行需求,提高了出行便捷性、节约出行成本等更具优势,因此,成为了许多出行的首选,但是网约车的乘车安全问题也逐渐暴露了出来。
今天,我们一起来关注“龙某强制猥亵案”。
案情介绍
龙某系某网约车平台司机。2016年12月21日凌晨,龙某驾驶网约车搭载被害人岳某某从机场往市区行驶。岳某某上车后感觉口渴,询问龙某车上是否有水,龙某将事先准备的投放了4颗“迷药”的饮料递给岳某某饮用,岳某某喝了一半之后,逐渐感觉头晕、嗜睡。龙某趁机将岳某某带至某酒店开房,待岳某某完全失去意识之后对其进行猥亵,随后逃离酒店。被害人岳某某醒来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17年2月,龙某在街边被警察抓获。2017年7月27日,公诉机关以强制猥亵罪对龙某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采取“下迷药”的方式使他人失去反抗能力,进而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被告人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罪行,当庭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龙某具有犯罪前科,酌情对其从重处罚。据此,依法判决被告人龙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本案警示
网约车,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是依托互联网平台出现的新型交通出行方式。与传统出租车相比,其在满足多样化出行需求、提高出行便捷性、节约出行成本等方面更具优势,因此,逐渐成为了许多人出行的首选,但网约车的乘车安全问题也逐渐暴露了出来。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网约车运营的政策,但安全乘车更需要网约车平台、司机及乘客的共同努力。网约车平台应该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司机监管及从业人员培训等,网约车司机要增强自身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乘客更是要提升自身安全意识,逐渐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企业、司乘双方等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这样才能在享受网约车带来的便利的同时,营造出规范、安全的网约车乘车环境。
法官说法
网约车在中国出现不过两三年的时间,但发展迅速,已经跟大众的日常出行息息相关。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6月,中国网约车用户规模达到3.46亿,较2017年末增长20.8%。然而,新兴事物的发展必然伴随着不断摸索和完善的过程,网约车也不例外,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尤其是最近发生的几起危害乘客安全的恶性事件,让网约车的安全性与合规化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2016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同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七部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为网约车的合规化运营打开了大门。2018年5月30日,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工作流程,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多领域的,可由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约谈。
上述规定,从国家政策层面为网约车的规范发展提供了保障。另一方面,网约车平台、网约车司机及乘客作为网约车的重要参与主体,在促进网约车健康发展、确保安全乘车方面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网约车平台应提升合规化及安全运营能力
网约车平台作为连接乘客与司机的桥梁,应时刻坚守保障乘客安全的发展底线,严把车辆、车主审核关,确保平台、车辆和驾驶员合规化,完善平台系统及APP功能设置,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安全运营能力。
(一)严守事前车辆、车主准入关
我们通过对多个网约车平台的梳理,发现申请成为网约车司机的程序大同小异,即在申请人申请页面上提交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驾照,并提交用于网约车的车型信息和车辆所有人信息。之后,网约车公司会在数个工作日内审核信息,如无问题将通过申请,形式化的审核流程为某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
网约车平台要严格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对企业、车辆、驾驶员的准入许可要求,尤其是加强对驾驶员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事故、暴力犯罪记录等背景情况核查,建立“系统自动校验与人工二次审核相结合”的审核体系,保证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取得合法营运资质,车辆状况良好,防止不合规的企业、车辆和人员进入行业,守住安全底线,从源头上保障安全。
(二)完善网约车系统及APP功能设置
乘客通过网约车APP呼叫出租车,司机通过APP接受订单,APP客户端功能设置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乘客的乘坐体验和安全保护。因此,网约车平台应当逐渐完善APP的功能设置,为安全运营提供技术保障。具体而言,APP的基本功能应当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方便对司乘人员相关行为进行监管,如通过卫星定位、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保证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一致;去除社交功能,禁止司乘双方自主编辑内容评价对方,评价行程满意程度仅与出行行为相关;加强隐私保护,上线虚拟号码,提供用户可自由选择的虚拟号码服务;将网约车运营数据与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对接,按规定持续传送运营数据,确保相关部门监管到位等。
二是要实现对行车安全的实时监管,如通过大数据分析,加强车辆动态风险预警,发现路线偏移、异常停留、频繁取消等异常情况时及时介入干预;实现行车途中实时监控,检测车内外状态、发现存在酒驾、疲劳驾驶、超速、急停急加速等危险驾驶行为时及时联系司机或乘客,以阻止违法驾驶行为继续;三是要满足乘客乘车过程中的安全保护需求,不断完善 “行程分享”“行程保险”“紧急联系人”及“一键报警”等安防功能,方便乘客将行程分享给亲友,当乘客在行驶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能够迅速拨打当地110或通过短信报警功能将自身位置、行程信息发送至当地警方12110短信报警平台,提升乘客出行途中的安全保障。
(三)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
网约车司机在行程中与乘客单独处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如果网约车司机心存歹念,极容易对乘客做出伤害性举动,对乘客造成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因此,网约车公司应当加强司机及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建设,定期组织驾驶员、客服等工作人员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培训和日常教育,提升司机遵纪守法意识和服务水平,增强客服人员的危险情况发现能力及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为安全运营提供坚实的人员保障。培训的方式既可以是传统的集中培训,也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远程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还可在软件上添加培训模块,以培训的完成度作为评价标准,培训不完成或者完成不合格的司机将被中止从事网约车资格。
二、网约车司机应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
不同于传统出租车在车内公开公司、车辆及司机基本信息,网约车的上述信息具有隐蔽性的特点,不管是网约车的司机身份信息,还是用户信息都属于网约车公司依法保密的范围,这让有些心存侥幸的司机,认为其身份隐藏在网络背后,有可能逃避法律的监管。但是,网约车不是法外之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约车司机的从业标准进行了规范和限制,同时也明确了网约车司机违反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如果网约车司机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必将受到法律制裁,本案中龙某即为自己的猥亵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因此,网约车司机应当主动加强对从业标准、职业道德、法律规定等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要培养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在驾驶过程中做到遵章守纪,依法行驶,保障自己和乘客的生命安全,更要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礼貌待客,为乘客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
三、网约车乘客应增强安全意识
任何外在的安全保护措施,都离不开乘客对自身安全的重视和保护。因此,乘客应当主动提高安全意识,在乘坐网约车时,注意一些简单的防范措施,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中。具体来说,乘客乘坐网约车的安全注意事项可以总结为“五要五不”原则。
“五要”,一要熟悉网约车APP的基本操作,尤其是“一键报警”“紧急联系人”“行程分享”等安防功能,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迅速作出反应,发出求救信息;二要在上车前核对乘坐车辆信息与APP上的车辆信息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拒绝乘车,并将情况通过APP反应给平台;三要与亲友分享行程,尤其是行程较远的时候,可以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告诉亲友自己乘坐车辆的车牌号、预计到达时间等信息,从而让可能心存歹念的司机打消念头;四要上车后落座后排左边位置,万一发生交通事故,这个位置相比副驾驶和后排右座最为安全,同时,如果司机产生歹念,这个位置司机发动袭击最不方便;五要随时注意行车路线,如果发现路线偏离,立刻提醒司机或报警,避免危险发生。
“五不”,一是上车后不要一直玩手机或上车就睡觉,行程中注意观察行车情况,避免给心存歹念的司机可趁之机;二是乘车过程中不露财不高调,以免惹祸上身;三是不与陌生人拼车,尤其是女性单独出行或深夜出行的时候,以免遇到不法分子或遇到有非分之想的司机与不法分子合伙设局;四是打车出行时尽量不要去人少偏僻的地方;五是深夜打车时尽量不要单身出行,最好结伴出行,降低危险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