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 昆明市消协发布桶装水消费提示

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少小区在实施封闭式管理中,对桶装水送水服务也采取了不得送水入户、由消费者自行到小区指定地点取水的措施。为帮助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购买和使用桶装水,2月9日,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桶装水取回家后最好用酒精或清水擦试瓶身和瓶底。

昆明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生产经营和产品质量稳定,并在疫情期间从生产、物流到服务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防控,充分保障消费者用水供应和安全的企业生产的桶装水。需自行取水的小区,应量力而行订购桶装水,避免造成取水困难,尤其对于居住楼梯房的消费者,更应结合自身实际订购。不便自提桶装水的消费者,可以选择订购一次性包装的5升水,便于搬运和使用。而送水工按照约定时间送水到指定地点联系消费者后,消费者应及时前往取水,并留意送水工是否按要求佩戴口罩,做好相关防护,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可以拒绝取水,并向客服投诉。尽量不要让桶装水长时间放置在公共场所,避免造成污染。

此外,消费者在取桶装水时,要先检查桶盖、桶身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有无松脱迹象,查看桶盖、桶身是否清洁,上面的标签信息是否齐全,有无标明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正规的水企业送水过程中桶身有套袋,送水工将套袋取下来后,消费者取水自行搬运过程中难免将桶装水放置在电梯轿厢、楼道等处,在此过程中应注意做好防护,最好能预先准备塑料袋等套在水桶底部,避免水桶直接接触地面,沾染细菌和污物,桶装水取回家后最好用酒精或清水擦试瓶身和瓶底。如暂不饮用,应放置在家中通风避光清洁之处,避免阳光照射。

消协还提醒,桶装水取回家后,最好倒过来看一看,如果有漏水情况,水就有被污染的可能,不可饮用。符合质量标准的桶装水桶底有食品级“PC”字样、“QS”认证标志等标识,消费者应留意查看。开封后的桶装水容易接触到空气中的细菌、尘埃,有带来水质二次污染的隐患,建议消费者在开封后尽量一周内饮用完。放置时间稍长的桶装水,则建议消费者在加热烧开后再饮用。

而饮水机内部容易滋生和繁殖细菌,造成桶装水的二次污染,因此饮水机要定期清洗、消毒,并避免日晒或靠近热源。一般来说饮水机使用3—6个月左右就应进行一次清洗和消毒,疫情期间为保证饮水健康,建议缩短清洗周期,为加强疫情防控,消费者最好自己清洗水机,清洗过程中因特别注意讲究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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